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后,存在办法所列出的处罚情景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中规定的处罚情形不包括:()。
A、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
B、不及时组织应急处置的
C、未按规定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D、电力企业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但事态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发布时间:2024-05-02 07: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