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为
A、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B、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C、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D、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E、中药材引起的人体伤害
发布时间:2023-07-25 02:02:30
A、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B、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C、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D、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E、中药材引起的人体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