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下列关于“碰瓷”的说法,正确的有:
A、
A、甲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B、
B、乙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C、
C、丙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以诈骗罪、抢劫罪定罪数罪并罚。
D、
D、丁实施“碰瓷”,为索取财物,采取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25 15: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