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 )。 A、少数民族管理协会B、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协会C、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D、少数民族促进协会 发布时间:2023-07-25 2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