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发布时间:2024-06-22 22: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