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发布时间:2024-07-28 1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