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A、延长至10日用量B、延长至15日用量C、延长至20日用量D、延长至30日用量E、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发布时间:2023-07-25 00: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