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规定,( )负责绿色矿山申报、第三方评估、审核公示、名录管理等工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实施监督管理。 A、自然资源主管部门B、生态环境主管部门C、能源主管部门D、水利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6 09: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