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作出处理。 A、十五日内B、三十日内C、六十日内D、九十日内 发布时间:2023-07-25 21: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