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组织处理决定材料和纠正材料归入本人( ),根据工作需要抄送有关部门。 A、干部人事档案B、干部廉政档案C、干部考核档案D、个人事项申报材料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23 1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