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N/T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包装容器有效期是自容器生产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个月。 A、1B、3C、6D、12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