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只有一个子公司乙公司,2010年度甲公司和乙公司个别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50万元。2010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750
B、650
C、625
D、725
发布时间:2023-07-25 2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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