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去世时,只有一处房产和2万元作为遗产;由其父母、妻子、女儿继承,当时其妻子已怀孕13周,故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婴儿在出生后不久就死亡,则该婴儿所继承的份额应由()继承。C. A、汪某妻子和汪某女儿B、汪某父母C、汪某妻子D、汪某女儿 发布时间:2024-11-01 16: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