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某日晚,某高校学生姜某因怀疑其女友被人调戏,遂带同学朱某某等7人窜至某校54幢602宿舍对王某、魏某某、吴某某等三人进行殴打,王某等人报警。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将姜某、朱某某等7人以殴打他人带所审查。后经调解,由姜某、朱某某等7人赔偿王某、魏某某、吴某某等人医药费13000余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B、如果王某、魏某某、吴某某等三人不原谅姜某等7人,则公安机关不能进行调解,必须对姜某等7人作出治安处罚。
C、如果姜某等7人受到公安局机关的行政处罚,那姜某等7人都将留下违法犯罪记录。
D、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在报考相关单位、考研、出国、征兵等事宜中将受到限制。
发布时间:2024-09-26 13: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