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将政务处分决定书存入其本人档案。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由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的变更手续;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一年
B、一个月;六个月
C、六个月;三个月
D、三个月;一年
发布时间:2023-08-05 20:01:47
A、三个月;一年
B、一个月;六个月
C、六个月;三个月
D、三个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