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为几年 A、1年B、2年C、3年D、4年 发布时间:2024-10-16 0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