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二级医院的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应为 A、1∶4∶7B、1∶2∶8C、1∶3∶8D、1∶3∶6E、1∶4∶8 发布时间:2023-07-26 02: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