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发布时间:2024-12-29 22: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