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适用信访程序办理的诉求,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做出()。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径办理的诉求,有权处理机关应当依据相应的规定及程序做出行政处理,并告知信访人救济途径和期限。
A、信访通知书
B、信访处理意见书
C、信访答复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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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信访处理意见书
C、信访答复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