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 )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A、尊重B、平等C、互利D、友好 发布时间:2023-07-26 15: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