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的意见》,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重点是 A、国家基本药物B、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C、高风险药品D、使用频率高的药品E、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 发布时间:2024-04-18 15: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