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的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
B、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兼并其他药品零售企业时,如实际经营地址、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C、只有经过审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定点门店方可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D、单体药店改变经营方式为药品零售连锁时,如实际经营地址、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