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A、1-3天
B、1-7天
C、3-7天
D、3-10天
E、30天
发布时间:2023-07-25 07:19:04
A、1-3天
B、1-7天
C、3-7天
D、3-10天
E、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