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A、10周B、12周C、14周D、15周E、16周 发布时间:2023-07-25 07: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