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发布时间:2024-04-26 19: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