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与审批的说法,错误的是
A、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发布公告
B、《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C、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D、《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可以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书面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原发证机关应当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