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该通知起效时间
A、2006年3月15日
B、2006年6月1日
C、2006年10月1日
D、2007年5月1日
E、2007年6月1日
发布时间:2023-07-26 11:45:54
A、2006年3月15日
B、2006年6月1日
C、2006年10月1日
D、2007年5月1日
E、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