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 ) 。 A、重奖B、嘉奖C、表彰D、先进称号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