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荣誉制度。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省人民政府应当每3年表彰奖励一次。 A、正确B、错误 2024法宣在线答案 发布时间:2024-12-01 17: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