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返校重新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返校重新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发布时间:2024-11-07 20:39:16
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返校重新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