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的材料包括()。
A、《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B、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
C、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D、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