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保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A、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B、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
C、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D、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发布时间:2024-04-23 11: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