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其所有者应当及时在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更新性能、参数信息。 A、空域保持能力B、可靠被监视能力C、速度或者高度等出厂性能D、参数发生改变的 发布时间:2024-05-16 01: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