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发布时间:2024-12-04 09:23:57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