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的规定,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属设施、长征纪念设施上刻划、涂抹、张贴广告,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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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1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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