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检验周期和包装标记的通知》(国检鉴[1990]251号)规定,包装检验周期指的是两次()的间隔时间,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和六个月三个档次。 A、评审之间B、核查之间C、检验之间D、监管之间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