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所艮,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安全阀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
A、排放管口
B、安全阀
C、安全阀入口管线
D、排放系统
发布时间:2023-08-20 14:09:36
A、排放管口
B、安全阀
C、安全阀入口管线
D、排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