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国将按照“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和机制不包括
A、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
B、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预警机制
C、国家、省两级应对机制
D、短缺药品全额报销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26 09:47:46
A、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
B、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预警机制
C、国家、省两级应对机制
D、短缺药品全额报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