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属于违规行为的是()。Ⅰ.乙通过微信朋友圈推介基金产品;Ⅱ.乙购买 100 万元基金产品;Ⅲ.甲乙丙丁凑齐 150 万元购买基金;Ⅳ.乙用凑齐的资金以自己的名义购买 150 万元基金产品 A、Ⅰ、Ⅱ、ⅢB、Ⅰ、Ⅱ、ⅣC、Ⅰ、Ⅲ、ⅣD、Ⅰ、Ⅱ、Ⅲ、Ⅳ 发布时间:2023-09-14 09: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