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价值在()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和担保或价值在()万元以上的出租、出借等资产,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 A、2050 B、10 30 C、20 100D、30 80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