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A、10%B、15%C、20%D、30% 发布时间:2023-08-11 12: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