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 )天,二孩增加产假( )天,三孩增加产假( )天。 A、40;50;60B、50;60;70C、60;70;80D、70;80;90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