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0年版)有关"恒重"的规定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A、0.1mg以下B、0.2mg以下C、0.3mg以下D、0.4mg以下E、0.5mg以下 发布时间:2023-07-25 00: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