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将空气、水和土壤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污染减排信息、环境违法行为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当( )向社会通报。 A、提前B、经批准C、看情况D、及时 发布时间:2023-07-24 20: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