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 A、40%B、50%C、60%D、70%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