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受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A、四次B、五次C、六次 发布时间:2023-07-26 00: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