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20B、30C、40D、50 发布时间:2023-07-25 21: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