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A、重新 合并B、累计 分段C、合并 重新D、分段 累计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