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企业的( ),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A、设立B、分立C、合并D、撤销 发布时间:2023-07-26 1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