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满1年的,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负责实施的部门应当向()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A、本级人民政府B、上级人民政府C、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黔南普法 发布时间:2023-08-11 17:36:13